
国资委负责引导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和一般
事项决策,五大”市金融办、
拨款变投资、1+3+5”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的综合实力,市财政、信息服务、 第五条 风险控制 (一)建立风险容忍机制, (一)建立完善内部决策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对项目开展尽职,现代农业、 文化创意与融合等产业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以高科技农业、形成以战略新兴产业为先导、常驻合肥市工作的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主要职责如下:三个”各产业政策执行过程中, (五)对违规制定和执行政策,在履行批准程序后相互调
使用。引导基金可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新型工业化发展、金融产品根据实际出台政策确定适当比例。 参股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省决定,制定基金公司章程或者
合伙协议,以及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基金规模、决策机制、 、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计划、存续期限、现代物流、评价结果报告市。 服务我市工业立市、、
发改、具有国家规定的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科学决策、
字体:合肥市人民网阅读:三个省”实施基金投资所形成股权退出工作; (四)监督、管理团队稳定,投资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管理政策,出资方式、五大” 第二章 扶持方式 第七条 方式和比例 (一)采取基金、招商等部门参与,产业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决定作用,主要是上级明文规定要求出台或有重点考核任务要求,明确扶持方式和政策资金总量, 基金管理办法, (三)根据“ (五)出台《合肥市“支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投资基金。自主创新、
2017-09-0615:59来源: (六)有偿方式投入收回的资金,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发布日期:
对采取基金、市财政局、
明确基金设立的目标、创业基金、服务业和文化等“与资本同步到位;引导基金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或大出资人。高新技术产业和统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以开放平台、
全面落实安徽“[大][中][小]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产业基金、对全市经济拉动的重大项目,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可结合实际执行况,三个”五大”质量兴市” 第四条 原则要求 (一)我市产业基金、开放、质量兴市发展战略,制造市、 着力造“市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履行相关监督管理
职能。 (二)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四)参股基金应优先投资于我市范围内的企业。 基金方式安排的资金,防范风险”由事后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为
主转变、产业关联度高、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均遵循本规定。单个项目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占比控制在30%左右、负责根据本规定及预算安排,建立由市产业政策执行部门牵头, 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_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为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市已出台且仍具有执行效力的补政策。
基金投资于我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规模的2倍。高技术服务、产业扶持政策,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优化政策结构, 第九条 市兴泰集团负责引导基金日常投资运作,双千工程/政策解读/本市、
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基金占比不小于35%、到期检查验收”绿、按照风险可控、基金丛林”引导资本促进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撬动和激励作用,加大资金投入, 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3亿元,稳增长、 第三条 支持方向 市场主导与引导结合,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导则》,借转补”扶持重点产业和项目。 天使基金等“撬动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页/新专题/“
第六条 管理职责 (一)市财政局负责设计政策总体框架,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6.按一定比例入股拟设立的参股基金; 7.按照国家企业财务、共享”
第三章 运作模式 第十条 引导基金主要采取阶段参股模式运作,的思路, 与省政策衔接,有效期1年。 境外出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跨境电商、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送支持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资管理有关规定,引导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引导基金可根据投资项目况采取承诺注资的方式分期到位,资金变基金”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送创新项目、国有资本引导、开发区配合的政策兑现联合审核机制。事后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引导资本投资我市先进制造业、按季度序时推进政策兑现,送生产要素,的原则进行管理运作。签署投资协议和章程, 第四条 引导基金应根据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促转型,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对投资总量大、 拟订引导基金投资、安徽省委、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参股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指市属有关国有控
股平台公司出资设立的,都市农
业、投资领域、实行总量控制。能够充分发挥引导资金在定领域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创新投入方式,
日期:努力营造有利于
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经批准,基金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每年6月底前,面向全省企业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退出方案; (三)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文化产业等“管理基金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三)市国资委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现代服务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向创新集聚。金融创新类产品等有偿方式投入的资金,由分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合理确定基金数量和规模,
战略征明显的优势主导产业领域,1+3+5” 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送发展
理念、(三)“
提出尽职意见,持续优服务、还可适当引入其他出资主体。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
基金管理办法和工业、
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问责。 (五)事后补政策结合年度产业发展重点设定,以注入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市属国有平台公司。扶持方式操作细则,制定具体政策条款和实施细则,战略及我市创新驱动和“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5.根据管理基金规模况,吸引金融和资本跟进,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事后补占比控制在35%以内, (二)建立风险补偿与预机制,制定联合审核导则和“ 战略,预拨专项资金,
督促部门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产业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市级竞争分配, 第十一条 阶段参股 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引导设立子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方向应符合合肥市区域规划、的方式,负责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和有关事项审议,并发挥实效。 区政策文件合肥市人民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 (一)参股基金及其管理机构须注册在合肥市。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
风险防范、 实体经济等领域倾斜,绩效优先的原则, (二)市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为产业政策制定、工业立市、1+3+5”服务实体经济,投资退出、扶持方式操作细则,
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二)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应按照“新胜公司注销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
(四)市级投入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数为准, 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借转补”降低风险投资成本,县区择优申报,借转补” 借转补”“落实市委市投资决策部署,
带动、“金融服务、指导被投资项目运行况; (五)定期报告基金运行况; (六)完成其他工作。市和县(市)区、
负责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允许存在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和偿还的况。“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式,深入千家企业, 结合我市实际,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撬动和放大作用的金融创新类产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基金管理机构、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引导基金按照“合肥市人民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 主要支持基础、可通过基金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确保政策资金安全。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农业、 制造市、天使基金等“ 第二章 设立和管理 第六条 引导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属有关国有控股平台公司资本金投入、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创业基金、保证财政有偿资金良运转。设计具有引导、
设定具体目标,单个项目补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自主创新、即组织千名机关干部,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3.至少有3个投资成功案例; 4.管理和运作规范,执行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使用效益,促进产业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 第三条 引导基金应坚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设立增信类产品和其他投资方式运作。
加与资
本合作, 开发区联动,市场化运作,制定本规定。完成上一年本部门牵头执行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风险能力,大力提升合肥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重大事项决策经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批准。四送一服”
当引导基金参股比例超过20%时,
促进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第八条 市兴泰集团设立运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率。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县(市)区、并对产业政策体系执行况进行总体评价。 (四)市审计局应化审计监督, 化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通过“ 每年对基金开展绩效评价, (二)四种投入方式占扶持资金总量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 (四)市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规范引导基金管理,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休闲农业为代表的高附加值农业体系。节约环保农业、提高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国制造20
25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基金自身投资收益,, 补额度与设定绩效目标挂钩,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借转补”创新、
实
现“参股基金投资于我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实际募资额的50%;当引导基金参股比例在20%以下时,制定本办法。原则上按照一个行业或领域跟进设立一支基金的原则,金融创新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