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和《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监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为加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我局决定依法撤销上述5家品零售企业的《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本站导航
桂林市食品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内容页面桂林市食品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2017年12月15日发布桂林市秀峰区长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序号企业名称地址证书编号撤销日期辖区1桂林市秀峰区长青店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秀峰区漓滨路9号1-4桂DA2017年12月14日秀峰区2桂林市和馨大房有限公司桂林市官桥村082号一楼桂DA2017年12月14日秀峰区3桂林市九堂大房桂林市秀峰区甲山村51号桂DA2017年12月14日秀峰区4桂林益康源店桂林市叠区中山北路930号锦绣乐园8栋4号门面桂DA2017年12月14日叠区5永福县罗锦镇保健店永福县罗锦镇迎福街159号桂DA2017年12月14日永福县桂林市食品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5日
上和公司注销 现予以公布。
重庆发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