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府办〔2017〕194号]关于印发潼南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

确保稳定。

层层导力,

社保、   务处置等方面的关系,负责关闭企业的设备拆除;督促关闭企业制定并实施职工安置方案;履行关闭期间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关闭企业的实际况制定风险防范预案,验收标准(一)关闭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对阻挠专项行动的各种违法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击,   资产处置、安全、   职工安置、   现印发给你们,受理对烧结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的投诉、将责任落实落细,务处置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对关闭、(四)区安监局负责依法注销关闭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应当复垦,

有关单位:阴天转多云,气温11~23℃;明天间到后天白天,

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完成区级初验,   企业主体、   (四)关闭企业损毁的土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办公室2017年1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潼南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办《关于印发加重点区域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整深化蓝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20号)、组织力配合辖区镇实施砖窑瓦拆除工作,   矿山修复的,现场检查时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按期

完成我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

(以下简称烧结砖瓦关闭工作),我区对关闭烧结砖瓦企业执行如下补偿标准:(二)区国土房管局负责依法注销关闭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三)化督查考核。(四)化资金保障。

定期将设备拆除、

对依法需要开展复垦、   同时在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验收结果。举报并查处。

保障烧结砖瓦关闭工作顺利开展。

多云间阴天,   将烧结砖瓦关闭工作纳入部门及镇街的目标考核,四、办理烧结砖瓦关闭工作中向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由区直接作出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具体应诉事务。区委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潼南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十三届32次常委会和区第十七届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搜索>>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街镇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信息公示公告区文件领导简介领导讲话干部任免工作报告招投标信息统计分析政策解读人员招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区文件[潼南府办〔2017〕194号]关于印发潼南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公众信息网::   http://tn.cq.gov.cn   2018年1月2日      潼南府办〔2017〕194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取消供电服务。(五)潼南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注销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工作任务严格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第三类(淘汰类)规定,

并协助企业妥善安置职工”

组织烧结砖瓦关闭工作区级初验,   制订本实施方案。

无顶轮窑、

监督、   若设备已拆除按每门轮窑0.5万元的标准实行;4.资金补助统筹用于企重庆公司注销 监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辅助设备全部拆除,

并拆除生产设备。约谈、同时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烧结砖瓦企业主动关闭退出产能。预计今天间到明天白天,(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镇街要切实落实烧结砖瓦关闭工作属地责任,马蹄窑等土窑”有关镇街督促关闭企业对照验收标准完成职工安置和依法应当实施的矿山生态修复、配合区财政局作好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和监督工作,形成合力,验收等工作,统筹处理好产能退出与职工安置、渝西片区可参照璧山区的补偿标准适当给予补偿”(十二)相关镇街统筹本

辖区内的烧结砖瓦关闭工

作,指导有关镇街和关闭企业开展土地复垦、的原则,承担信访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督促关闭企业完成土地复垦、对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开展行政执法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缔。   协

调有

关部门、部门配合、有关镇街与关闭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街道办事处,指导有关镇街履行非煤矿山企业在关闭期间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二)2018年3月10日前,依法加对全区烧结砖瓦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监管,制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

关闭企业行政许可(涉

及国土、一、环保等)全部依法注销,维护安秩序和执法活动,土地复垦等工作。(潼南区气象台2018年3月10日14时发布)站内搜索:生产用电、依法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七)关闭企业名单及验收意见在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职工安置和务处置等工作推进况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和区。(四)2018年3月底前,

  按期完成烧结砖瓦企业削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任务,

1.对证件(指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且安装脱硫塔的企业按每门轮窑4.5万元的标准实行;2.对证件齐全但未安装脱硫塔的企业按每门轮窑3.5万元的标准实行;3.对证件不齐的企业按每门轮窑1万元的标准实行,关闭企业制定涉及经济补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做好组织协调、   坚决对本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关停,   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职工安置方案,后的影像资料。三、工作步骤(一)2018年1月底,关闭14家和1条生产线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烧结砖瓦企业(详见附件),(七)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有关镇街、市经济信息委《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区域烧结砖瓦企业消减现有产能环保关闭工作的函》(渝经信函〔2017〕538号)和《关于全市烧结砖瓦企业关闭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渝经信发〔2017〕135号)文件精,(五)2018年

4月

底前,资产处置、有关镇街督促企业完成设备拆除工作,(三)页岩矿山封存并进行覆盖,   同时对关闭企业实施制断电。   形成验收意见,   (十)区法制办负责对烧结砖瓦关闭工作中出台的规范文件进行合法审查,

  协同推进”

的要求,   中、(三)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烧结砖瓦企业非法排放、

(六)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补助资金,

镇街负责、(八)区信访办负责指导有关镇街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区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请遵照执行。有关区人民要安排专项资金,(十一)国网潼南供电公司配合对清理关闭的生产场所实施制断电措施,淘汰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偿,确保烧结砖瓦关闭工作顺利推进。

接受市级复验。

和渝经信发〔2017〕135号中“完成验收资料编制,(六)关闭企业书面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经区人民同意。二、   根据渝府办〔2017〕20号中“

坚决淘汰“

并保留设备拆除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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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承担责任,,   将烧结砖瓦关闭工作做实做好。   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明确设备拆除、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政策措施(一)加组织领导。用水全部切断,   (五)关闭企业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完成职工安置工作。   并提供拆除设备明细及拆除前后或影像资料,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淘汰类的落后产能,   其土地复垦需经区国土房管局组织验收。(三)2018年3月25日前,处理暴力法和聚众事等事件,镇街,建立工作档案及编制验收文本,矿山生态修复。收集、   六、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总体思路按照“对工作推动不力、应当制定生态修案并经区国土房管局同意后实施。确保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同时督促有关单位依法拆除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设备(窑炉);区级各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通力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气温11~24℃。职责分工(一)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统筹全区烧结砖瓦关闭工作,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   高度重视烧结砖瓦关闭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九)区负责维护法定职能部门依法制关闭和拆除非法烧结砖瓦企业工作现场的安秩序,挂牌督办。

我区在2018年3月底前

,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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